教育部:珍惜幼儿童年生活严禁超前教育

2012年10月15日19:51  人民网

  人民网北京10月15日电(记者杨文彦)10月9日,教育部印发了《3-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》;日前,教育部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强调,要珍惜童年生活的独特价值、尊重幼儿的学习方式和学习特点,严禁“拔苗助长”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。

  《指南》从五个领域描述幼儿学习与发展,分别是:健康、语言、社会、科学、艺术。每个领域按照幼儿学习与发展最基本、最重要的内容划分为若干方面。每个方面分为两个部分。一是学习与发展目标,分别对3~4岁、4~5岁、5~6岁三个年龄段末期幼儿应该知道什么、能做什么,大致可以达到什么发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,共32个目标。二是教育建议,根据幼儿的学习与发展目标,针对当前学前教育普遍存在的困惑和误区,列举了一些能够有效帮助和促进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教育途径与方法,同时也指出了错误做法对幼儿终身发展的危害,为广大家长和幼儿园教师提供了具体、可操作的指导,共87条教育建议。

  同时,突出强调了五个教育理念:

  1.幼儿是积极主动的学习者。促进幼儿学习与发展最重要的是要为幼儿创造机会和条件,注重激发和保护幼儿的求知欲和学习兴趣,调动幼儿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鼓励、支持和引导幼儿去主动探究和学习。

  2.珍惜童年生活的独特价值。要充分认识生活和游戏对幼儿成长的教育价值,把握蕴含其中的教育契机,让幼儿在一日生活中,在与同伴和成人的交往中感知体验、分享合作、享受快乐。

  3.尊重幼儿的学习方式和学习特点。要最大限度地满足和支持幼儿通过直接感知、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,严禁“拔苗助长”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。

  4.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。幼儿的学习方式和发展速度各有不同,在不同学习与发展领域的表现也存在明显差异。孩子年龄越小,个体差异就越明显。成人不应要求孩子在统一的时间达到相同的水平,应允许幼儿按照自身的速度和方式到达《指南》所呈现的发展“阶梯”,不用一把“尺子”衡量所有幼儿。

  5.重视家园共育。强调要重视家庭教育对幼儿终身学习和发展的重要影响,倡导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,创设平等、温馨的家庭环境,注重家长对孩子言传身教和潜移默化的影响。只有家长和幼儿园共同努力,才能有效地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,否则就会事倍功半。

(原标题:教育部:尊重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 严禁“拔苗助长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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